4月21日2020

每日金句

詩篇 79: 9 拯救我們的神阿,求你因你名的榮耀,幫助我們,爲你名的緣故,搭救我們,赦免我們的罪。

羅馬書 7:24-25 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 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 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


詩 篇 79 亞薩的詩。

1 神阿,外邦人進入你的産業,汙穢你的聖殿,使耶路撒冷變成荒堆。
2 把你仆人的屍首,交與天空的飛鳥爲食,把你聖民的肉,交與地上的野獸。
3 在耶路撒冷周圍流他們的血如水,無人葬埋。
4 我們成爲鄰國的羞辱,成爲我們四圍人的嗤笑譏刺。
5 耶和華阿,這到幾時呢?你要動怒到永遠嗎?你的憤恨要如火焚燒嗎?
6 願你將你的忿怒倒在那不認識你的外邦,和那不求告你名的國度。
7 因爲他們吞了雅各,把他的住處變爲荒場。
8 求你不要記念我們先祖的罪孽,向我們追討。願你的慈悲快迎著我們。因爲我們落到極卑微的地步。
9 拯救我們的神阿,求你因你名的榮耀,幫助我們,爲你名的緣故,搭救我們,赦免我們的罪。
10 爲何容外邦人說,他們的神在哪裏呢?願你使外邦人知道你在我們眼前,伸你仆人流血的冤。
11 願被囚之人的歎息,達到你面前。願你按你的大能力,存留那些將要死的人。
12 主阿,願你將我們鄰邦所羞辱你的羞辱,加七倍歸到他們身上。
13 這樣,你的民,你草場的羊,要稱謝你,直到永遠。要述說贊美你的話,直到萬代。

Q1: 從詩篇79篇以色列人在猶大被滅亡,人民被擄的求告中,我們學到了怎樣的功課?我們應當如何來到神面前,承認犯罪,求神赦宥?


羅馬書 7

1 弟兄們,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你們豈不曉得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嗎?
2 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著,就被律法約束。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
3 所以丈夫活著,她若歸于別人,便叫淫婦。丈夫若死了,她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雖然歸于別人,也不是淫婦。
4 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借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們歸于別人,就是歸于那從死裏複活的,叫我們結果子給神。
5 因爲我們屬肉體的時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欲,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
6 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心靈或作聖靈)。
7 這樣,我們可說什麽呢?律法是罪嗎?斷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爲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爲貪心。
8 然而罪趁著機會,就借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裏頭發動。因爲沒有律法罪是死的。
9 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著的,但是誡命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
10 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反倒叫我死。
11 因爲罪趁著機會,就借著誡命引誘我,並且殺了我。
12 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13 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嗎?斷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借著那良善的叫我死,就顯出真是罪。叫罪因著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
14 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
15 因爲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作。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
16 若我所作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
17 既是這樣,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作的。
18 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爲立志爲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19 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
20 若我去作所不願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作的。
21 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爲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
22 因爲按著我裏面的意思。(原文作人)我是喜歡神的律。
23 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
24 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25 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

Q2: 如何理解羅7:18所說「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請你分享在我們的人生中,如何靠主耶穌擺脫受罪管轄取死的肉體 ?




持續的掙紮

經文: 「 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爲立志爲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做的。 」 羅馬書七:18-20



 保羅說,既蒙了神的恩典,得贖成了基督徒,那麽在他裏面就有爲善的驅動力,認同律法所說律法是對的這個事實(因律法是描述上帝的神性)。這內發的意識告訴自己,律法要求我爲善,而我也願意照著去做。但是同時,我裏頭卻有另一驅動力,否定我心中的意願。即使我定意不要去行惡,突然發現自己的意志消沈,決心全失,結果反而做了自己發誓不再做的惡。



 那麽問題是出在哪裏呢?保羅的解釋是:“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做的。” 這不奇怪麽?這裏指出我們每一個人裏頭的紛爭。有一個“我”願意做父神所要我做的,同時,又有一個罪住在“我”裏面。人是很複雜的受造物。我們有靈、魂、體,各自爲政。保羅的說法是,我們得贖的靈絕不會願意從事父神所禁止的事。它認同律法,並以其爲善。但是有一個不同的勢力,被稱爲“罪”的驅動力,像潛伏在我們裏頭的巨獸,一旦被律法的誡命所刺激,就發動促使我們去做我們所不願意的事。



 這是我們每一個人都有的掙紮。我們心中都呼喊著說:“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7:24)就在這狀況裏我們來到主耶稣在登山寶訓中所說的:“虛心(心靈貧窮)的人有福了,因爲天國是他們的”(太5:3)。 那來到自己盡頭的人有福了;那在靈裏破産的人有福了。因爲只有在這點,也是唯一的一點上,神的幫助就在此賜下給我們。



 這是我們必須學的功課。如果我們以爲自己還能處理得來,以爲自己有能力,意志力夠堅強,有足夠的驅動力去爲善,以爲自己只要立志就能控制裏面的惡,那麽我們就還沒有走到自己的盡頭。這時神的聖靈只會袖手旁觀,讓我們在自主的基礎上去踫踫撞撞。我們會嘗盡失敗的苦頭,直到我們在連連失敗中呼求:“我真是苦啊!” 罪欺騙了我,而我的益友,律法,曝露我犯罪的本相。當我們看到自己是如何的敗壞,我們就預備好了,拯救之道就接在第25節裏:“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脫離了!”



 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我們的主耶稣的工作已經完成了。每當我們有敗壞、沮喪、失敗等,這些因我們裏頭的罪而受律法譴責所帶來的感覺時,我們要立刻提醒自己關于活在耶稣基督裏的事實。在基督裏,我們就不再受律法的控訴。我們是已嫁給那從死裏複活的耶稣。意思是我們不必再以爲自己是個可憐、掙紮不已、困惑迷茫的信徒,獨自在與那強大的惡勢力爭戰。我們必須維持正確的心態,就是:“我是個自由、屬于神的兒女。我在罪上已經死了,我那受律法管制的生命已經成爲過去,因爲我已經嫁給基督了。他的能力隨時能爲我所用。雖然我不見得感覺得到,但在基督裏,我有拒絕罪的能力,可以擺脫罪的糾纏,得以自由。”

    —— 選自《 每日靈修Ray Stedman Ministri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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