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2022

每日金句

詩篇 118 : 14 耶和華是我的力量,是我的詩歌,他也成了我的拯救。

利未記 5 : 5 他有了罪的時候,就要承認所犯的罪,


詩篇 118

1 你們要稱謝耶和華,因他本為善;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2 願以色列說:「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3 願亞倫的家說:「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4 願敬畏耶和華的說:「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5 我在急難中求告耶和華,他就應允我,把我安置在寬闊之地。
6 有耶和華幫助我,我必不懼怕,人能把我怎麼樣呢?
7 在那幫助我的人中,有耶和華幫助我,所以我要看見那恨我的人遭報。
8 投靠耶和華,強似倚賴人;
9 投靠耶和華,強似倚賴王子。
10 萬民圍繞我,我靠耶和華的名必剿滅他們。
11 他們環繞我,圍困我,我靠耶和華的名必剿滅他們。
12 他們如同蜂子圍繞我,好像燒荊棘的火,必被熄滅;我靠耶和華的名,必剿滅他們。
13 你推我,要叫我跌倒,但耶和華幫助了我。
14 耶和華是我的力量,是我的詩歌;他也成了我的拯救。
15 在義人的帳棚裡,有歡呼拯救的聲音;耶和華的右手施展大能。
16 耶和華的右手高舉;耶和華的右手施展大能。
17 我必不致死,仍要存活,並要傳揚耶和華的作為。
18 耶和華雖嚴嚴地懲治我,卻未曾將我交於死亡。
19 給我敞開義門;我要進去稱謝耶和華!
20 這是耶和華的門;義人要進去!
21 我要稱謝你,因為你已經應允我,又成了我的拯救!
22 匠人所棄的石頭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
23 這是耶和華所作的,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
24 這是耶和華所定的日子,我們在其中要高興歡喜!
25 耶和華啊,求你拯救!耶和華啊,求你使我們亨通!
26 奉耶和華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我們從耶和華的殿中為你們祝福!
27 耶和華是神;他光照了我們。理當用繩索把祭牲拴住,牽到壇角那裡。
28 你是我的神,我要稱謝你!你是我的神,我要尊崇你!
29 你們要稱謝耶和華,因他本為善;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Q1: 在你的人生的樂章裡,有多少是靠主得勝的樂歌?


利未記 5

1 「若有人聽見發誓的聲音(或作:若有人聽見叫人發誓的聲音),他本是見證,卻不把所看見的、所知道的說出來,這就是罪;他要擔當他的罪孽。
2 或是有人摸了不潔的物,無論是不潔的死獸,是不潔的死畜,是不潔的死蟲,他卻不知道,因此成了不潔,就有了罪。
3 或是他摸了別人的污穢,無論是染了什麼污穢,他卻不知道,一知道了就有了罪。
4 或是有人嘴裡冒失發誓,要行惡,要行善,無論人在什麼事上冒失發誓,他卻不知道,一知道了就要在這其中的一件上有了罪。
5 他有了罪的時候,就要承認所犯的罪,
6 並要因所犯的罪,把他的贖愆祭牲——就是羊群中的母羊,或是一隻羊羔,或是一隻山羊——牽到耶和華面前為贖罪祭。至於他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
7 他的力量若不夠獻一隻羊羔,就要因所犯的罪,把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帶到耶和華面前為贖愆祭: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燔祭。
8 把這些帶到祭司那裡,祭司就要先把那贖罪祭獻上,從鳥的頸項上揪下頭來,只是不可把鳥撕斷,
9 也把些贖罪祭牲的血彈在壇的旁邊,剩下的血要流在壇的腳那裡;這是贖罪祭。
10 他要照例獻第二隻為燔祭。至於他所犯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他必蒙赦免。
11 他的力量若不夠獻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就要因所犯的罪帶供物來,就是細麵伊法十分之一為贖罪祭;不可加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因為是贖罪祭。
12 他要把供物帶到祭司那裡,祭司要取出自己的一把來作為紀念,按獻給耶和華火祭的條例燒在壇上;這是贖罪祭。
13 至於他在這幾件事中所犯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他必蒙赦免。剩下的麵都歸與祭司,和素祭一樣。」
14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15 「人若在耶和華的聖物上誤犯了罪,有了過犯,就要照你所估的,按聖所的舍客勒拿銀子,將贖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牽到耶和華面前為贖愆祭;
16 並且他因在聖物上的差錯要償還,另外加五分之一,都給祭司。祭司要用贖愆祭的公綿羊為他贖罪,他必蒙赦免。
17 若有人犯罪,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什麼事,他雖然不知道,還是有了罪,就要擔當他的罪孽;
18 也要照你所估定的價,從羊群中牽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來,給祭司作贖愆祭。至於他誤行的那錯事,祭司要為他贖罪,他必蒙赦免。
19 這是贖愆祭,因他在耶和華面前實在有了罪。」

Q2: 主已經為我們的罪做了挽回祭,為什麼我們還要認罪?



感恩與認罪

經文: 「你們要稱謝耶和華,因他本為善,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投靠耶和華,強似倚賴人。」-詩118:1,8



 《詩篇》118章是講述大衛經歷無數困苦並登上王位後, 他贊美神所施的恩典及救拔。我們做為主的兒女,就應時時刻刻感恩並贊美主。感恩的表現之一就是全身心的投靠主,凡事靠他做主。需要註意的事是投靠主並不是逃避現實,而是完全依靠主來面對現實。把環境和現實都完全交托在主的手裏,我們的內心就得著平安,而內心有平安的人必能更加積極主動地面對並戰勝現實中的一切困難。



 這一章的《利未記》裏說:「若有人聽見發誓的聲音(或作:若有人聽見叫人發誓的聲音),他本是見證,卻不把所看見的、所知道的說出來,這就是罪;他要擔當他的罪孽。或是有人摸了不潔的物,無論是不潔的死獸,是不潔的死畜,是不潔的死蟲,他卻不知道,因此成了不潔,就有了罪。或是他摸了別人的汙穢,無論是染了什麽汙穢,他卻不知道,一知道了就有了罪。或是有人嘴裏冒失發誓,要行惡,要行善,無論人在甚麽事上冒失發誓,他卻不知道,一知道了就要在這其中的一件上有了罪。」(利5:1-4)。利未記在這裏指出了匿事不報,沾染汙穢,和冒失發誓三種罪。有罪必須應對:原則是大罪須要承認,小罪也不能輕忽。認罪的罪人依靠主的寶血得救贖。在神面前認罪, 在人面前賠罪,這會令人的良心平安,也使我們能夠繼續敏銳地知罪和認罪。若不如此,人的內心會逐漸變剛硬,也就是在神面前變得玩梗,換句話說,一個人就會逐漸硬著心不聽神的話。



 我們就要在罪面前保持時刻警醒,以柔軟的心在主面前認罪,得著赦罪後要感恩,感謝主的恩典和救贖。

—— 008小組 王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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